每年同志遊行總會看到不少人打扮成有別於日常生活的樣態走上街頭,同時都會有人質疑「為什麼同志遊行要穿/脫成那樣?難道不能好好表達訴求就好了嗎?不是要讓大家知道同志也跟一般人嗎?為什麼要刻意模糊焦點?」

為什麼要模糊焦點?   

 

「蛤?怎麼模糊?誰的焦點?」

2014-10-26 作者:爵士流理臺(圖: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部分研究生於同志遊行合照) 

  首先,這些質疑的人會認為上街的同志都有一致的訴求要講給某個「大家」聽,萬萬不可失焦。一致的訴求就是性別平等要被落實、人們不因性別特質或性傾向而受到差別對待。在他們腦海裡,同志就是在學校、工作領域、家庭裡被迫害的一群人,所以要努力爭取生存權和平等權,同志只是想認真努力,跟異性戀一樣而已。這些質疑者所設想的訴求固然重要,但他們壓根沒想到:奇裝異服的、裸露身體的、變裝皇后的、皮繩娛虐和主奴調教等,其實就是「性別平等要被落實」或「不因性別特質而受到差別對待」的具體肉身呈現方式,無論只是在運動場合才敢顯露或是早已實踐在日常生活中。

   如果訴求性別平等的方式只能是質疑者的想像,諷刺的是那正好和「落實性別平等」大異其趣。質疑者請看清楚什麼是「性別平等」,如果你真的要高喊「性別平等」,那你就要接受張著「性別平等」大旗之下,所有你意想不到的「妖魔鬼怪群魔亂舞」都有可能會出來,沒膽就不要亂喊。

   性別平等如果只有乖乖牌才能爭取,那就是假平等。爭取性別平等的手段也不是只有「乖乖牌的敘事方式」才應當被呈現。當然,我有可能短視近利而忽略所謂的「主流運動的策略」,如果質疑者敢跟我說:「其實我們只是要先爭取主流認同,讓故事和呈現方式被買單,等法律通過了、制度完善了,不同的大家愛怎麼亂搞都可以盡情發揮。我們只是心機比較重,說穿了只是深謀遠慮罷了。」那我也還真敢洗耳恭聽。

   如果質疑者真的敢這麼說了,那我現在就要跟質疑者說那些都是bullshit,你們只是想踏著其他人的屍體達到你們想像的「怎樣的國家治理」平等、端得上台面的平等。回過頭來看1990年代女性主義陣營內部的互動吧!以性騷擾議題為例,當時性權派同時高喊「我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強調談性騷擾的運動策略上,萬萬不可與自主性慾權力切割,但同樣的被其它女性主義陣營視為「模糊焦點」(為什麼要在那個政治議題上面高喊我要性高潮?)。好了,請問在婦權派佔上風也通過性騷擾防治法當今之日,當年性權派的訴求有受到相當比例的重視嗎?不只沒有相當比例,女性的性慾主體甚至還是不成比例不被社會文化接受,甚至被道德譴責。

   更有甚者,如果未來的同志運動只能談「婚姻與家庭平權」,那麼會偃折了本來既存的多元養分。怎麼說?1990年代女性主義在檢視異性戀父權社會婚姻在法律上對女性的限制,同時有女性主義陣營訴求反思父權體制(如:女性當自主!支持女性的情慾與能動,女性不要結婚,要多元情慾與性伴侶!)好了,前者在法律上取得成果,1990年代大幅度修改民法使得婚姻對女性的限制在法律條文上趨於平等了。咦?但我們的社會有對多元性伴侶的女性友善嗎?道德譴責有比對同樣是多元性伴侶的男性少嗎?而且到了2014年當彎彎在婚姻中成為非正典女性時,當年的女性性自主派、婚姻解放派到哪裡去了?我認為,她們也許不是不想談,更可能是政治資源早已從當年被主流女性主義忽視,現在要談得耗費更多的心力來談。同樣的,近幾年同志運動的「婚姻平權」浮上台面,取得媒體焦點與大量運動資源,在歷史的此時此刻,要記得同志內部主流輿論已經說出「先通過婚姻平權取得平等權,將來再來檢視婚姻體制也不遲」的話,毀家廢婚的主張受到不成比例的輿論重視(當然,毀家廢婚的主張不會只是在遊行當天喊喊口號而已,日常的論述與培力也持續在進行,例如點此超連結)

   所以沒有什麼「先怎樣,再怎樣」或「我們一起同心協力如何,你們這些比較基進的就先委屈一下,等到我們共同的訴求通過了,以後你們愛怎樣就可以怎樣」的說法。如果你信了,很有可能就變成屍體踩過去了;或者就在泥淖沼澤裡面,將來要花更大的力氣才能探出頭來呼吸一口氣。

   其次,平等不是只是乖乖牌的特權,不是只有乖乖牌才能被你所想像的「大家」看到,不是只有陽光向上、認真求學工作、穿著體面不脫序的人站出來遊行才有正當性。否則你只是在把傳統的「乖寶寶」位置往外畫一點,變成「(同志)乖寶寶」。而這個「(同志)乖寶寶」還必須在遊行當中是要符合既有的性別氣質展演想像,例如希望穿著不要不男不女!那抱歉,這不叫平等,這叫「一致」。

 

   反歧視,絕不應該是與歧視指涉對象劃清界限,例如媒體常說男同志等於淫亂等於愛滋,那麼遊行就不該是「同志不淫亂!」、「同志不愛滋!」,因為這樣就表示你根本還是反對淫亂、反對愛滋。但抱歉,淫亂與愛滋身份本來就跟性別議題或性慾追求息息相關,任何性別的人在追求情慾自主的時候當然也可以淫亂(相關論述點此有超連結網址),也可能得到愛滋身份,就像你很愛吃甜食或重鹹的食物滿足慾望,可能久而久之累積下來得了後天的糖尿病或高血壓;就像你很喜歡打籃球,但長期運動過度得了肌腱的慢性疾病;但同樣是慾望的強烈追求,這些糖尿病、高血壓、肌腱慢性病有因此被健保體制排除嗎?這些疾病本身與患者有成為道德的眾矢之的嗎?所以,重要的是我們這些淫亂的、想要淫亂的或有愛滋身份的人(當然也可以包括異性戀),如何能夠頂天立地、理直氣壯的在社會上存在與共享合理的資源分配。這樣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那些同樣因著不被主流國家制度接受的合意行為,同樣也坐落在異性戀身上,並且在污名身份解放的事情上,是如何可能攜手對抗壓破身份,例如:抽煙喝酒、娛樂性藥癮、跑趴、拜金放蕩、裸體、野幹的人們。面對婚姻體制,毀家廢婚的辯論亦同,同志與否,都可以解放地檢視國家治理與資源分配議題。

   同志遊行不會只是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的破除刻板印象遊行,它絕對可以是擁抱性/別、看見差異的性/別解放大遊行,這裡的「解放」在論述層次上就可以真實指涉了如何當一個「挑戰既有制度與文化乖乖牌」的主體。遊行不會是只有誰誰誰才有正當性站在哪裡,也不會只有LGBT(或LGBTQIA或更多分類)身份的人的遊行,它絕對可以是訴求破除既有秩序、失當的資源分配、各種存有聚集在一起的大遊行。

 

   如果質疑者認為,不,同志大遊行不該是訴求面對權力體制、社會文化的解放遊行,而真的應該是同志乖寶寶大遊行。那麼,fine,你就誠實的把它講出:「對對對,我所認識的平等就是乖寶寶的平等。」因為誠實是很重要的,就像守護家庭大聯盟都很誠實的說:「異性戀一夫一妻婚姻的價值之所以需要用法律彰顯,是因為這樣的價值才能夠生兒育女、傳宗接代、永續人類的發展。」雖然他們並沒有回答到,不想生小孩(或因為經濟因素而生不起小孩的)的夫妻、不孕的夫妻、或已到特定年齡而失去生育功能的夫妻,是否就不符合法律制度所要保障的婚姻價值與資格?而且,對於同志大遊行的質疑者來說,你們攜手合作的對象根本可以是守護家庭大聯盟,不是嗎?只要他們願意接納了同志進到婚姻體制裡面,你們不就可以有更多乖寶寶成員,一起鞏固既有的社會制度與文化價值了嗎?因為真正的同志大遊行各個參與主體的訴求變數可能太多了噢!有可能是乖寶寶們所負荷不了的基進反體制、社會文化或日常道德喲![註]

 

[註] 當然,遊行當天的參與者所做的脫離日常生活乖寶寶的行動可以被輕易解讀或簡化成具有解放性,但回到非遊行的生活當中,各個組織或個人主體要如何繼續用肉身實踐,或者如何靠著組織力量與實務經驗交流,或者眾志成城再透過怎樣的行動成為政治事件,都不是「阿!我們在遊行穿/脫了!我們在遊行舉標語了!」這麼簡單就結束的。同時,基於性傾向和性別特質或其他性階層當中的底層位置而在學校、工作場域、家庭裡被迫害的人,這些主體如何與壓迫來源或權力關係互動,性/別相關組織工作者又是如何培力或協助這些主體,也是值得持續關注和參與的。但絕對不因此表示遊行就不能脫、其他標語都會模糊訴求,或者為了與主流對話就只能走向乖寶寶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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