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迎接517國際反恐同日的到來,伴侶盟(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於近日推出了「出櫃反恐同」的活動,希望藉由同志們出櫃的經驗,來對抗恐同者挾優勢政治資源阻礙伴侶權益的發展。在過去,同志作為不被看見的性主體而被異性戀的兩性觀點決策中除權,但至今,同志一詞已經幾近無人不曉了,卻依然被掌權的政治人物、宗教團體、現行社福機制視為少數、異端,偏激者以幾乎莫須有之理由對同志予以拒絕。其實很好想像的,假設自己是一位保守的異性戀官僚,同志的議題如同諸多「枝微末節」的社會議題一般,倘若人都會犯錯,那忽視同志似乎不是多大的問題,更別談當有人對同志歧視、想要打壓同志生存權力時,就放手讓他們兩陣營叫罵就好了,更多掌權的優勢性主體活在安逸的日子裡,不需任何插手與心煩。

自古以來,這樣的政治運作不斷地上演。過去,女人不被看見、不能發聲,由男人內部幫女人決定了政治前途;如今,同志不被看見、不能發聲,由異性戀內部幫同志決定了政治前途。這個社會其實一直都有「性別」政策出爐,小至五倫、大至憲法,絕對不會有任何「性別盲」的社會出現,(只會有性別弱視而已,)而這政策產生的過程是經過了誰的議論,就是透過性主體代言的方式。換言之,倘若大家覺得代議制是有缺陷的,那麼我們的性別身份被男性的版本、兩性的版本代言,一樣必然會有所缺陷,那到底什麼是真正的性別平等?

套句近日的名言「這不是黑箱,什麼是黑箱?」當然,比起立法院內妄自違法的黑箱法案,出於社會結構產生的性別黑箱似乎來得比較無辜,但莫忘諸君義憤填膺時曾經喊出的「反黑箱」口號,我們所反對的東西,豈該同時是我們所為?而當然,呼籲異性戀的另一面,同志自身想必不能乾等坐享其成:當異性戀從無知轉成無視或無從時,出櫃作為同志欲在運動上與上層對抗的方法,已經儼然形成一種「義務」或「充分必要」之事。只是,在此先做個駐留,鼓勵出櫃同時,筆者個人有兩個方向的提醒:我們的性別被兩性代言,不代表個體必然不能從代言人身上找到真正的自己或是還算滿意的自己;以及,我們推出了新的同志身份,如學運推出了兩位英雄的範本,依舊無法完整代表所有人,也就是自己仍可能不是那麼的符合出櫃運動中的角色形象。由此,來想想出櫃的意義到底是什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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