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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來聽江蕙的〈家後〉(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NJ548W9DlQ)。撇除我等等要說的東西之外,我還蠻喜歡這首歌的,說起來,我會喜歡某首歌好像有個共通點:會將我自己置入歌曲中的腳色之中,不知道這算自我虐待還是…

後來我才知道這首歌其實被女性主義者所厭惡,當知道這件事情之後我才去思考這首歌有什麼令人討厭的地方。從它的歌名「家後」就開始令人討厭了,更進一步令人討厭的就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三從四德。不過,身具傳統與進步思想的我,即便想通了這點,仍然還是喜歡這首歌,就像上面說的,我會把我自己置入其中的腳色之中,我可是個小女人呢!只不過有時候是個女王,有時候是個任性的小孩,有時候又是個霸道的傢伙。(好像都沒衝突…

今天要說的是已經很久的「為愛啟程」,前幾篇也有說…這系列早就想寫,可是一直拖、一直拖、一直拖稿,拖到這個政策都廢掉了才願寫(哈!)。不過,也拜託搞之因,我才知道「為愛啟程」到底是什麼鬼…在「為愛啟程」出來之後我就傻眼了,一者是因為:為什麼又是「愛」?到底煩不煩阿?一者是因為我是有在搭公車通勤的人,看到這個東西的時候,我腦中第一個想法是:「總有一天我會因為這個鬼東西而錯過我要搭的那班車…」看了相關的報導之後,原來有同樣的想法的人一大堆…

然而,這個政策到底是為了什麼呢?為此,我特地去交通部的網站看了一下緣由,原來是因為交通事故(特別是指大眾運輸)有點高,想藉此政策宣導安全駕駛,希望交通事故能因此降低。看完之後,我不禁思考:「一、為什麼不直接以『安全駕駛』來宣導就好?二、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太多了…首要處理的是路況吧?每天搭公車都超怕旁邊的機車騎士會出車禍…然後超佩服公車司機,連停滿兩排汽車的二線道都能夠快速通過…更不用說其他各式各樣的路況了,這樣的路況不常發生交通事故都很難吧…」

既然我選了〈家後〉這首歌作為本篇的音樂,絕對不是因為我喜歡聽這麼簡單而已。試著將兩者結合,即可導出以下論點:想想以「愛」之名的源頭即是某個團體想要守護著可笑的「家的價值」。這樣的想法雖然對我們來說很可笑,可是對這個主流社會卻是很輕易的被接受,所以這樣的想法也輕而易舉地滲透到各個層面。「因為我們要守護著家,在家中還有著『家後』及小孩們等待著我們回家,並且在這趟旅程上的旅客也都是為了『家』出來打拼,所以要讓他們及自己平安地出發、完美的回到家」(同樣的概念會在下一篇故事繼續)這樣的「任務」就被賦予到每一個人身上,一切都是為了「愛」(家)。

看起來似乎沒問題,而且很應該、就是這樣的理所當然,卻充斥了各種的歧視與霸權:單身歧視、異性戀霸權、各種不同性傾向歧視、階級歧視…等等。在這邊我也就不贅述各種情況,團隊已經有各種不同的論述可供參考,在此我想僅做為思考的開頭:越是稀鬆平常、理所當然的事,越有可能隱藏著各種不同的歧視與偏見,卻也成為不斷鞏固這些崎嶇規則的幕後推手。

 

相關資訊請參閱交通安全宣導網:http://www.roadsafety.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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