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4日,台灣最大規模官方民調結果出爐,由反對改寫既有異性戀地平線的愛家陣營獲勝,公投第10案(民法保持一男一女)、第11案(國中小性平教育應排除同志教育)、第12案(同性結合應另立專法)皆取得多數決的勝利。Fashion Sex已另撰文指出對於10和12案的因應措施,本文將持續探討對於第11案,支持同志的一方,可以如何繼續打這場仗。

 
文:爵士流理臺
 
首先,第11案針對的法條是既有〈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以提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在公投案及執政黨執政縣市大幅挫敗後,這條施行細則很快就會依據公投意向移除「同志教育」四字,因此,未來在國中小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中,要提到「同志」恐怕難上加難,甚至有違法之虞。
 
但是,公投的範圍只針對「國中小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內容。因此,我們希望挺同志陣營能將這次在制度上的重大挫敗,轉化在制度以外的能量。尤其是,將同志的認同、文化、生活、邊界交流...全部搬到日常社會的視野地平線上。例如,在國中小放學時間,有更多的男男、女女伴侶,手牽手到各級學校,假裝(或真實地)等候小孩放學。無論是否有小孩,重點是讓路過的家長與小孩知道,還是有扎扎實實的同志伴侶,就在你們的視線與日常之中。
 
在教育領域上被迫撤退,那就在文化領域上搶灘。各式的文化、圖文與影像工作者,請傾力地製作各種BL與GL漫畫、動畫、插畫、言情小說、偶像劇,讓課後會泡在網咖、漫畫店、網際網路的學生們知道,你們現在在看的男女之愛、偶像之愛,都是異性戀模組長期不斷產製出來的,以至於已和鳥在空氣中飛翔、魚在水裡用鰓呼吸一樣不需明察。現在男男之愛、女女之愛也躍然眼前,或許會有震撼感,但就像異性戀文化一樣,習慣成自然。
 
其他還有太多領域了。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徵人啟事不得限性別,但沒有規定不能進行性別政治表態,因此如果有同志開店,就請在徵人啟事多加一條「限對同志友善者應徵」。有同志當房東出租套房,就請寫「情侶可合租,不限性傾向」。幾個同性好友走在路上,如果看哪個迎面而來的路人可能是愛家盟,我們就在路上突然牽起手,是不是真的情侶沒差,重點就是讓能見度跳到常態異性戀人中的地平線上。
 
過去十幾年,同志還算幸運的,靠著前輩的打拼,讓性別平等教育含同志教育入法。公投過後,反戰號角響起,我們不該再安於制度裡頭、在同溫層相互取暖;也不能只靠著一次次的不分異同大型音樂會、同志遊行、公民投票,才在特定管道對於性別政治表態。我們更應該趁著這次制度上的挫敗,像打不死的蟑螂一樣傾巢而出。沒有人的家裡沒有蟑螂,不管是體型巨大的美洲蟑螂,或是小型的棕帶蟑螂,牠們總是有某種適應能力,在家中的某個地方與你共存。只有近乎潔癖、對於邊界近乎瘋狂高度追求的人,才會無法想像家裡有任何一隻蟑螂躲在某個地方。
 
蟑螂存在三億多年了,殺不死。就跟同志一樣。人類歷史有多久,同性相戀相愛或相做愛就有多久。期待在這場公民投票於制度上的挫敗後,能反饋更多制度以外的正當理由,給一個個實質存在的同志百姓民眾。你們雖然被大多數的異性戀台灣人在制度上排除掉,但社會現實你們依然共存,請扎扎實實地活出來,不用再活得多好、多美、多漂亮、多乾淨,請徹底做自己,就像蟑螂一樣,湧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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