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是彰化縣重要的農特產品,每年端午節後進入盛產期。葡萄園的觀光、銷售對農民是項重要的收入。因此,彰化縣政府每年在四月間就會選拔「葡萄公主」做為產業代言人。事實上葡萄公主是一個待遇還不算差的工作機會,以今年來說,冠軍可以在一年的代言工作期間得到五十萬元酬勞,更有可能因此成名,因此吸引了不少人報名參加

可是,為何只有公主可以賣葡萄呢?王子不行嗎?事實上從往年的活動,以及類似的○○公主選拔看來,就只是一場變形的選美大賽,都有要求女性穿著清涼讓評審檢視身材,美貌也始終都是最重要的評分標準,不管是有沒有白紙黑字寫出。在這種評選標準下,王子當然不太可能有入選的機會,不管簡章上有沒有明白寫出是否只有女性可以參賽。事實上,比賽名稱被命名為「葡萄公主」就已經說明一切了。這個社會還沒有辦法接受貌醜的公主、肥胖的公主、更徨論是有雞雞的公主。這樣的活動只會一再地複製對女性的刻板印象,排擠身體形象不符合主流審美觀的女性自信展現的機會,是官方對性別平等教育辛苦推動的無情反挫。

事實上類似活動在台灣各縣市都在辦理,不分藍綠。宜蘭有冷泉公主、新北有櫻花公主、南投有美人腿(茭白筍)公主、台南有毛豆公主,實在不勝枚舉。這樣的文化不僅助長年輕女孩只懂得重視外表的錯誤價值觀,更顯示出政府單位對於性別平等教育的完全毫無認知。這更是地方政府帶頭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歧視男性以及外貌不符合社會主流審美觀的女性。

另外,或許是官方聽到了男性也想參賽的聲音,今年彰化葡萄公主選拔新增了「葡萄騎士」的項目供男性選手參加。可是光從獎金上看來就知道根本是在敷衍,甚至是羞辱參賽者(葡萄公主最高獎金五十萬元、葡萄騎士最高獎金三萬元)。請問卓伯源縣長:男性到底哪一點比女性不適合代言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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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喜歡的事情,包括性愛的方式。

如果說,異交[1]是正統性愛方式的原因出自於唯有一男一女的結合才能繁衍後代,但隨著現代化的發展、避孕知識和產品的產生,部分人類不再只視每一次的異交為生殖的手段與目的。如果只有異交正統,而其他的性愛方式被視為魍魎鬼怪,那麼我不禁要問,那些戴保險套的、非陰道交的、算好生理期而避開懷孕等的男女性愛,是否也因為「非以生殖為目的」而應該被打入冷宮?

如果你[2]無論是宗教上的信仰或是個人生活品味的選擇,認同「男女結婚後以生殖為目的(要生幾個小孩就只做幾次愛)」才是唯一的性愛方式,那麼你可以略過本專欄。而如果你看穿了現代人不以「每次做愛都生殖」的生物性繁衍取向的性交模式、願意放下唯有生殖異交才正統的意識形態,那麼,歡迎你,走向──性愛時代

在這個《性愛時代》[3]裡,每個人都有喜歡的性愛方式,就像我們有的人喜歡吃台式料理、客家小炒、日本手卷、印度咖哩、泰式蝦餅、英國香腸和土豆泥、南美洲塔卡球;有人吃素、有人吃肉;有人吃麵、有人吃飯;有人注重熱量、有人注重食品產製衛生。我們可能會開一些刻板印象的玩笑嘲笑對方吃的東西,或是覺得對方吃的東西怎麼那麼噁心(就像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曾指出「皮蛋是世界上最嚇人的食物」),但我們鮮少因為對方吃/不吃/只吃什麼而歧視對方──相反的,如果常抱著「體驗」的態度,在異國旅遊時、到本國各城鄉居住時、有外國好友來訪時、不同族群同學交流時…嘗試「吃吃看」他們熟習的食物;我們有可能會從此對這個食物改觀,喜歡吃它、甚至愛上它、對它上癮、欲罷不能;也有可能吃一口覺得不合自己的感受,而之後不再吃它。但這過程,都實踐了我們對不同文化的食物的體驗行動;而我們對這個「體驗行動」本身的評價是高的,甚至在教育體制上,成為作文書寫、美語班會話、英檢口試答題內容…很好得分的價值(value),這個以「體驗(experience)」價值為號召的意識形態。記得嗎?考試時我們有沒有寫過類似的句子:「我喜歡接觸各式各樣的人,出國旅遊能讓我拓展視野(broaden our horizons)、體驗不同的文化(enrich the experience)」而得到不錯的基本分數。

同樣的,世界上有式樣態性與愛的方式,有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無性戀等;每個戀認同的人們之間,也有相異與相同的性方式,例如:性器官進入陰道、進入肛門、進入嘴巴;或者激起情慾感受的物品或特徵也有所不同,例如:享受被皮繩鞭打的快感、喜歡深聞原味內衣與內褲的味道、滿足於自己或對方的異性變裝、興奮於小腿與鞋子的視覺觀感,又或者,特別對於頸子、秀髮、腋下、腿毛與腳等不同部位而有不同強烈喜好。就像食物一樣,我們會先因為既有文化而熟習某些性愛方式;但在每個人獨特成長的過程中,都會有情慾體驗耦合的機會,培養出各式的獨特性癖(喜好的美食);並且在透過「體驗行動」與不同人的交流,進而開展性愛視野,建立屬於自己的性愛(美食)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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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迎接517國際反恐同日的到來,伴侶盟(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於近日推出了「出櫃反恐同」的活動,希望藉由同志們出櫃的經驗,來對抗恐同者挾優勢政治資源阻礙伴侶權益的發展。在過去,同志作為不被看見的性主體而被異性戀的兩性觀點決策中除權,但至今,同志一詞已經幾近無人不曉了,卻依然被掌權的政治人物、宗教團體、現行社福機制視為少數、異端,偏激者以幾乎莫須有之理由對同志予以拒絕。其實很好想像的,假設自己是一位保守的異性戀官僚,同志的議題如同諸多「枝微末節」的社會議題一般,倘若人都會犯錯,那忽視同志似乎不是多大的問題,更別談當有人對同志歧視、想要打壓同志生存權力時,就放手讓他們兩陣營叫罵就好了,更多掌權的優勢性主體活在安逸的日子裡,不需任何插手與心煩。

自古以來,這樣的政治運作不斷地上演。過去,女人不被看見、不能發聲,由男人內部幫女人決定了政治前途;如今,同志不被看見、不能發聲,由異性戀內部幫同志決定了政治前途。這個社會其實一直都有「性別」政策出爐,小至五倫、大至憲法,絕對不會有任何「性別盲」的社會出現,(只會有性別弱視而已,)而這政策產生的過程是經過了誰的議論,就是透過性主體代言的方式。換言之,倘若大家覺得代議制是有缺陷的,那麼我們的性別身份被男性的版本、兩性的版本代言,一樣必然會有所缺陷,那到底什麼是真正的性別平等?

套句近日的名言「這不是黑箱,什麼是黑箱?」當然,比起立法院內妄自違法的黑箱法案,出於社會結構產生的性別黑箱似乎來得比較無辜,但莫忘諸君義憤填膺時曾經喊出的「反黑箱」口號,我們所反對的東西,豈該同時是我們所為?而當然,呼籲異性戀的另一面,同志自身想必不能乾等坐享其成:當異性戀從無知轉成無視或無從時,出櫃作為同志欲在運動上與上層對抗的方法,已經儼然形成一種「義務」或「充分必要」之事。只是,在此先做個駐留,鼓勵出櫃同時,筆者個人有兩個方向的提醒:我們的性別被兩性代言,不代表個體必然不能從代言人身上找到真正的自己或是還算滿意的自己;以及,我們推出了新的同志身份,如學運推出了兩位英雄的範本,依舊無法完整代表所有人,也就是自己仍可能不是那麼的符合出櫃運動中的角色形象。由此,來想想出櫃的意義到底是什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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