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暈船?約炮有個不成文的規則是,跟砲友就是身體的、性的互動,感情交流越少越好,即便有感情交流,都還是希望不要往真正交往的模式發展,如果其中有一方對另外一方有超乎身體以外的渴求或慾望、想要在一起、喜歡上了、愛上了、開始有佔有慾等等之類的情況,都可以被歸類是暈船了。
一直認為目前自己沒有時間談戀愛,進入所謂的「穩定的關係」,能夠透過約砲換得某些身體上的接觸跟親密感,就已覺得滿足。所以這幾個月以來的約炮模式都一直在嘗試維持的一種平衡是,在對對方有好感,但是又還不到想交往的狀況下上床,總覺得這樣的模式能保持一直在曖昧/熱戀的新鮮感,又不致於因為要面對關係裡許多的麻煩或問題而讓人厭倦。
不容易的點是,每個人給自己的限制跟約束不太一樣,有些人很明確就只是想要上床,不一定會聊天,所以遇到這種對象我可能會覺得太過無趣,不會繼續維持關係。有些人很願意靠近,只是近到後來甚至想跟我發展成穩定的關係,我卻沒有這種想法,這也會讓我覺得困擾而不想繼續。但這看起來好像又跟一般情境下的交友模式沒有什麼差別;看起來無論是什麼樣的關係,都是要兩人有共同的認知跟期待,才有辦法發展。
有時候我會想,有沒有可能有一種關係是可以上床的好朋友呢?不是只有做完愛就再見走人的,就好像年初認識的B說的,他說想要找到可以聊很多事,可以做愛,可以分享生活的人,但是B也覺得這樣很難不暈船。那這跟戀愛的差別是什麼?再更難一點的問題是,愛情到底是什麼?
還是這種想法或念頭太過貪心?不想要戀愛關係的中可能會有的責任包袱跟妥協,但是又想要享有當中的親密溫存或佔有。
然後我遇到了J。
某天晚上我們兩人都失眠,然後我們就一路聊到了快天亮。我常覺得凌晨12時以後是很神奇的時段,每次半夜的獨處或是聊天都會有奇妙的火花或想法出現,那個晚上也是,這一次感覺好像是遇到了也想靠近的人。
在這之後的碰面,J在我脖子上留下了一個記號,然後他說「我要你這五天都只做我的女人。」聽到這句話我忽然間癱軟了。
成為某某人的女人啊!我以為我早就對這種字眼免疫了,也覺得自己根本就不想成為誰的。
「我是我自己的啊!」這句如此理所當然且強而有力的反擊我此時無法說出口。
怎麼了?為什麼無法拒絕或抗拒不了。
腦海裡忽然浮現上次有人說我還是很怕男人啊!那我倒底在怕什麼?
這段時間以來想實踐的、避免的,似乎在跟J互動時,漸漸被瓦解。如此不可測也無法預期的感覺,到底是什麼,明明清楚不可能真的交往也知道兩人之間的差異,卻反而如此吸引人想靠近,跟撲火的蛾一般。
想被佔有的慾望是不是一種M屬性,還是那僅僅是我內心深處擺脫不掉,期望男強女弱的異性戀框架。
一直在思考自己發生什麼事的同時,好像也不得不承認是要暈船了吧!然後開始比較到底跟J之間的相處互動和其他人有什麼不同,為什麼會演變成現在這樣,很有話聊?相處很輕鬆?不太干涉對方的生活?在床上總是玩的很開心?相處了一天一夜也不覺得膩?還有什麼?那這些現在看起來的好,真的有辦法維持下去,最後演變成情侶的關係嗎?還是這些都只是因為認識不久的新鮮感?
問題又再回到前面幾段提到的,什麼是愛情呢?這種關係不能是一種愛情的模式嗎?為什麼一定要有承諾?如果談戀愛不能開心自在,如果進入關係就一定要放棄某些自我或必須妥協,為什麼大家趨之若騖?
我在想Laura Kipnis在《反對愛情:那些外遇者教我的事》(李根芳譯,2010。),當中的提問,「假使我們在情感上不是如此被承襲的社會形式約束,因而在思考上認為不同的愛情生活在不可能,甚至荒謬,誰知道會不會有其他愛情模式可能因此出現呢?」
也許暈船也是一種愛情模式呢?雖然關係可能需要兩人一起界定,但感覺有時候是很個人也隱私的,若我此刻真的認為自己在談戀愛呢?可能我違反了好多規定跟限制,可能我始終無法越過「權力爭奪期」[1],可能我就是不想要承諾也不想給承諾,會怎麼樣嗎?
對於這眾多的問題我還沒有答案,但我本來就很愛問問題,也許時間久了,答案會自己出現,也許有些問題本來就沒有答案。
[1] 出自《關係花園》(The Relationship Garden)〈第五章 關係的發展階段〉(Jock Mckee,M.D.著/黃換詳譯,2015。),引述Susan Campbell在《伴侶的旅程》(A Couple’s Journey)中,用不同階段區分來說明親密關係裡面,會遭遇到各種不同的情況。分為浪漫期、權力爭奪期、穩定期、承諾期、共同創造期,而這五個階段會形成循環而非線性的進展。權力爭奪期發生通常是在關係的初期,書中比喻這階段如同是戰場,是關係中的兩人各種對彼此的期望、控制、責備、心牆、義務等等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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