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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覺來到了五部曲,因為上部曲在非常混亂的狀態之下寫出來的,連自己都不忍再回去看,根本看不下去…一度想要腰斬不寫這系列了,不過,還是覺得有些必寫的還是慢慢給它寫完好了,但是這系列也接近尾聲了,雖然本來還更多的想法,想一想,想辦法全部融在一起好了,寫太多篇感覺在拖泥帶水…

今天來聽點不一樣的歌曲:瑞奇馬汀的《come with me》: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6AOfdPhOHo。今天不想談什麼學術或爭議問題,今天想要回到我自己身上,總覺得一直在學術裡面好傷腦筋,就像我自己的介紹一樣:「不想動腦,卻一直被強迫動腦。」不過就算是寫小說也一樣,有時候還是偷偷加入一點學術的東西,想一想,雖然是為了論文鋪路,但是卻又不夠盡興…所以也勉勵自己多單純一點,即便要寫得很有內容,也要寫得平易近人一點。

在前幾篇文章之中有提到我至今都沒談戀愛,但是看過的愛情,或者也有愛過他人,只是就是進不到愛情之中的經驗也不少。本來這篇想用楊丞琳的《曖昧》: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GdtBw9Gp3o來做為本篇的歌曲,因為在檢討自己始終走不進去愛情中的原因之一可能是自己也在享受這「曖昧」的過程,然而,如楊丞琳的《曖昧》的歌詞:「曖昧讓人受盡委屈…」究竟我是被玩弄的?還是我在玩弄他人?所以也跌跌撞撞了不少,當然,我相信這始終都不是我交不到另一半的主要原因,哈!

如果說,沒交過另一半就無法體會戀愛中的箇中滋味,我覺得在我身上不適用。因為我覺得我身邊的朋友給了我滿滿的這樣的感覺,即使我們都知道我們彼此不會在一起,但感情卻比情侶還要好。

阿權,一位異男,和他的認識是因為遊戲而開始,即使中間因為他去當兵而沒聯繫,卻又因為他退伍後主動聯繫我,讓我們這段「感情」死灰復燃(?)。要用什麼字詞來形容我們之間的感情,我覺得「友達以上、戀人未滿」還頗貼切的,但是我們對彼此又不會有「性」上面的衝動,也就是說,除了沒性之外,我們跟一般情侶好像又沒什麼兩樣。彼此談心事、天南地北的聊、有事在自己的能力之內互助等等,太多難以一一細說的種種。

小朱,該說是女同呢?還是異女呢?或是雙呢?我覺得都沒差,那些都不是重點。說到我們的感情,早已超越夫妻了吧,好像沒有什麼足以形容那樣的情感。我們是國中同學到現在,除了這份得來不易的緣分之外,也是彼此心靈上的依靠、也都是彼此重視的人。寫著寫著,我都害羞了。

在馬來西亞的笨蛋,目前最可能成為情侶的人,透過GRINDR認識的人,本以為沒任何希望,卻開啟了一條不歸路(?)。即使連一次面都沒見過面,卻在心裡肯定彼此,也做為彼此的…嗯…怎麼說呢…雖然從交換LINE之後大多都透過LINE互動,但是互動的卻很甜蜜蜜、甜滋滋。有爭吵、有撒嬌、有無賴、有訴說,不知不覺中在心中占了一定的份量。即便到最後不會是一起走到最後的人,可是卻是陪伴走過一段人生的人,讓生命的故事璀璨。

本篇看似沒什麼重點,而且都在說廢話的感覺,可是,我會覺得,身邊有著這些人,甚至比「家人」更親的人,不論是否陪在身邊、不論是以何種方式聯繫、不論透過哪種模式相處,有這些人,有時候感覺比所謂的「親生」家人更來的親密、緊密。有這些人的支持、陪伴,讓人生過得更好、更快樂,似乎也不需要什麼制式的情感關係綁住,也似乎比什麼制式的情感關係來的好。

但是,我仍然也在追求愛情的世界,即使身邊有著許多好朋友,無法在這邊一一說出的人,可是,也還是會希望有個人可以在身邊長長久久的陪伴、更緊密的連結。畢竟,友情與愛情之間還是有差的。

最後,借用瑞奇馬汀《come with me》這首歌,讓我們一起走上街頭,為自己、也為身邊的人、更為下一代,改變世界。一起來同志大遊行吧!凱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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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
週一專欄寫手介紹] 被世界遺忘的元素
不想動腦,卻一直被強迫動腦。
如果你記起了某個元素,請放在心中,那個元素,無名無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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